电脑主机丢失按斤赔?
通过火车托运电脑,价值3800多元的电脑主机最后不见了,火车站按电脑主机的重量评估客户的损失!dK:b7\v6C+F
投递公司变得越来越多,更多的人选择托运这种方式运输物品。托运的东西丢失或损坏,承运方究竟该负什么责任?交了运输费或保价费的物品是否区别对待?
0\%PU|[
过称后电脑只赔一百七;M@0?[m2JN\L]
z TF1aq3V
据报道,大学生谭悦在火车站托运时,将电脑分装为4件包裹,保价值1000元,运费及保价费共计80.15元,原定5天到站,但1个月后装有电脑主机的包裹始终找不到。按照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自发货之日起满1个月找不到货物,按规定理赔。但是火车站方面却表示,赔偿可以,但包裹赔偿每公斤不超过15元,按照谭悦电脑主机的重量,只能赔偿174元。谭悦不答应:“我们的货物是保了价的,哪能按斤赔偿。”谭悦希望火车站按照保价1000元赔偿,但双方迟迟无法协商解决。
实际上,遭遇“按斤赔偿”的不只有谭悦。去年4月,张先生坐飞机从北京到武汉,由于自己的马头琴太大,不能随身携带,只好托运,但下飞机时才发现,马头琴完全损坏:琴杆断成两节,琴板完全破碎,成了一堆废物。张先生急匆匆跑到武航破损行李事故处进行交涉,但得到的回答是:按该航空公司的规定,每公斤只能赔付40—50元,马头琴只有两公斤,只能赔付100元!张先生觉得这样的赔付太不合理了,根本就不能接受。7ZvNT#S
Zf%i(R vo ^8u
[color=Red]保价就是保险,应照价赔[/color]
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托运物品丢失,减少旅客损失,我国铁路、航空等部门对托运的行李物品都实行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不保价运输的物品只付运输费,保价运输的物品要增收一部分费用,例如,铁路部门对保价行李按声明价格的0.5%、包裹按声明价格的1%核收。按照199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b]保价运输的物品全部灭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声明价格。部分损失时,按损失部分所占的比例赔偿。分件保价的物品按所灭失该件的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该件的声明价格[/b]”。记者查阅到,我国各大航空公司也有类似的规定,航空托运物品丢失时,“办理航空运输声明价值的则以声明价值作为赔偿”。
从事法律工作的梁文永律师认为,托运人在支付托运物品的运输费后,还为托运物品进行保价,并支付一定的保价费用,这实际上是在为自己的行李投保,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和承运方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托运人的物品丢失,说明承运方违反了合同的保险约定,理应按照保价的金额进行赔偿。“否则,承运方收了物品托运的保险费用,又不尽自己的保险义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l6]a,Ly,Rtn
梁律师指出,大学生按照1000元保价电脑,火车站方面丢失了电脑主机,就应该按相应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这是没有争议的。&?9Mn*v*Zxd)p
不保价按斤赔,应该告知
据记者了解,《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规定:“未按保价运输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15元。”我国各航空公司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规定,未投保的货物丢失时,最多承担每公斤人民币20元的赔偿费。
“按斤赔偿”听来就让人十分气愤,有人直指这是“霸王条款”。但据了解,现在很多国家在进行托运服务时,对这种没有保价的物品,都是实行“按斤赔偿”。
m$ZLaOY2B
[color=Red]广州火车站行李包裹部门的李先生向记者解释,有些旅客托运贵重物品丢失,按重量赔偿看起来的确有些不合理,“但在其他人看来,谁能证明你托运的物品很贵重?没有人能够证明,既使是自己也没有办法证明!铁路部门正是为了防止出现这种尴尬的事情,才实行保价服务,行李保了价,肯定会有赔偿”。[/color].unV#e}2X ^K0NItD
h*s\?+`*O3B
梁律师告诉记者,“按斤赔偿”能够在世界很多地方实行,主要原因就是托运物品的内在价值无法证明,虽然有时对托运人不合理,但这个问题没办法解决。但他指出,承运人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应该将不保价物品“按斤赔偿”的规定告知托运人,否则就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按照《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页:
[1]
